发布:2025-03-15 00:23:21 关注:25次
根据我校招聘工作安排,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经学校研究,拟聘用***到我校工作,现将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5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止。如对上述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3月21日前配送或直接送达学校人事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配送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541006;人事处监督电话:0773-3690076)。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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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5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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