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金属冶炼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招聘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启动单位聘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科研助理岗位:2人。
工作内容:从事项目管理、行政管理、财务助理等基地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昆仑路临8号,北京科技大学昌平创新园区西区。
三、选聘要求
1.基本条件
原则上,聘用对象应为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路线、方略。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
(2)自愿从事科研助理工作,具备吃苦耐劳精神和基本科研素养。
(3)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和处分等。
(4)身心健康,能够承担相关工作。
2.学历及专业要求
本科及研究生学历,理工科
四、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担任科研助理期间,其为2025届应届毕业生的,学校配套政策如下:
1.户口原为北京科技大学集体户的应届毕业生,户口可暂存学校一年,或迁回原籍;所签合同服务期限超过一年的应届生,应于毕业后,及时将户口迁回原籍或其他可落户的地址;解除或终止科研助理合同后,原受聘人员应及时联系户口办将存放在校的户口迁回原籍或其他可落户地址。档案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转递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学校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本科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期间可选修本校研究生阶段课程,考取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后可参照本硕贯通培养实施办法管理。在硕士研究生指标分配方面,所在学院给予该本科生报考导师优先支持。
4.科研助理不享受合同约定之外的福利待遇。
5.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投递简历至电子邮箱jsyljd@ustb.edu.cn,并完成信息采集:(信息采集链接https://www.kdocs.cn/wo/sl/v1rblki)
2.我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之后报送人事处。
3.审核通过后,我单位对拟录用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且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4.报名截止时间6月30日。
六、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科技大学昌平创新园区西区b3-3-01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件:jsyljd@ustb.edu.cn
联系电话:010-6233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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