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8 21:41:01 关注:28次
招聘 岗位 |
工程实验人员3名(规划技术办公室、修缮管理办公室、工程办公室各1人) |
岗位 职责 |
1. 参与规划编制、设计管理工作;参与大修规划制定和技术管理。 2. 按相关管理流程,做好项目推进全过程中参建单位与学校职能部门、用户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 3. 负责对基建、修缮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建造周期、安全生产及工程前、后期配套等工作的现场管理。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招聘 条件 |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能够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 专业要求:建筑学(学科代码:0813)、土木工程(学科代码:0814)、电气工程(学科代码:0808)相关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 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相关专业设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5. 熟悉项目管理,具有较强的跨部门协调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
招聘 范围 |
校内、外 |
岗位 待遇 |
事业单位编制,薪酬福利按照复旦大学相关规定。 |
应聘 程序 |
1. 应聘采用招聘系统网上申请的方式(招聘系统入口:https://zp.fudan.edu.cn)。请使用国内有效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后可在“工程实验岗位”栏目下查看本岗位招聘信息并提交申请。应聘者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按照要求上传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本科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相关专业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等附件材料。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 资格审查,安排面试。 3. 拟聘用者报学校审批。 |
联系 方式 |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1-65643356 Email:luobo@fudan.edu.cn 联系地址:邯郸路220号旦苑402 |
备注 |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 订立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以前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团)纪、政纪处分,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 (4)在应聘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或者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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